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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清理法规 平等对待企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本报记者 金 歆

2025年09月12日08:4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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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

  “要求建设单位交存物业保修金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增加了企业负担,应当予以纠正”“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属于不合理、不必要的措施”……近年来,针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法规、司法解释等依法开展备案审查,推动和督促制定机关纠正处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助力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

  修改交存物业保修金规定,减轻企业负担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进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是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说。

  阳光爬过塔吊顶端,钢铁脚手架分布在未封顶的楼体周围,穿着橙色工装的工人攥着安全带在架体间移动……

  “听说企业交物业保修金的规定要修改,这对我们民营企业,还有整个建筑行业,确实是极大的利好!”在黑龙江一工地,某建设单位负责人艾某十分高兴。

  什么是物业保修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处长张晓楠介绍,许多地方性法规中有建设单位应当交存物业保修金的规定。这些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物业保修金,主要用于保证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物业保修金对我们建设单位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艾某说,关于收取的数额,各地规定不同,一般规定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1%—3%收取,比如总价1亿元,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前,企业就要额外拿出300万元给住建部门留存。

  202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物业保修金相关规定进行了专项审查。经审查发现,11个省份31件地方性法规中有建设单位应当交存物业保修金的规定。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张晓楠表示。显然,地方性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交存物业保修金的规定与之相悖,还会增加企业负担,应当予以纠正。

  目前,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均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并书面提出处理计划和时限,绝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了修改废止工作。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直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目标。今年5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即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清理外地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不当规定

  王连(化名)是某网约车平台企业的负责人。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很快,但在向一些城市拓展业务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些新问题。

  有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毕竟办理相关的手续会耽误时间,增加企业成本。而且,规定网约车平台到地方运营,必须设立分公司,这符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政策吗?”王连表示,自己企业会按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但同时也希望相关规定能得以优化。

  企业有所呼,立法机关有所应。

  2024年上半年,某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了其审查纠正某市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的案例。

  以此为契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中关于要求外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开展了专项审查。经梳理,共有3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地方政府规章存在相关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这些规定,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相关精神,不符合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上位法有关规定,属于不合理、不必要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工作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去年开始组织开展了相关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严冬峰介绍,清理工作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决议决定共178件。

  例如,某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规定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的需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审查发现国务院已取消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这一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规定土地开发及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者应当与开发区及其所属企业合资或合作兴建,审查发现其对域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进行了不平等对待。目前,这些规定已协商修改。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志表示,要在公平竞争审查与备案审查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衔接机制,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的同时,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质量,充分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

  “没有本地户口,连出租车都不让我开了?”刘先生长期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2020年,他跟随家人来到某市生活。可当他申请资质,想要继续开出租车的时候,却遭遇了“晴天霹雳”:“几十年的吃饭手艺不让用了。”

  原来,刘先生去办理出租车营运资质时,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刘先生,根据当地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开出租车和户籍有什么关系”“我们很多人的出租车还是转让来的,不让开了会有不小的经济损失”……和刘先生一样,许多遇到相关问题的司机也十分着急,就把情况反映给了人大代表。

  “5个城市的地方性法规为出租汽车驾驶员设置准入门槛,构成就业歧视,阻碍了出租汽车行业‘稳就业’功能的实现,建议审查。”一封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的审查建议,被送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2年8月,又有学者对其他9个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的类似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严冬峰介绍,在这一背景下,地方性法规将具有本地户籍作为在本地从事出租汽车司机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不符合改革要求,应当予以纠正。目前,审查建议涉及的14个城市已完成相关条例的修改工作。

  “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也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严冬峰说,近年来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如“不缴物业费不能参选业委会委员”“不缴停车费即罚款”等规定得到了及时纠正,各地的立法机关要守住立法权力行使的边界,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人民日报 》( 2025年09月12日 16 版)

(责编:唐宋、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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